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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9 22:41:50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蓬勃发展
 工人日报北京8月30日电(记者郑莉王娇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展。”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促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上获悉,已有11个省(区)成立了由省级领导任组长,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9个省(区)由党委政府转发或直接下发了创建活动文件,河北、山东、浙江、四川等地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已达到建会企业的70%以上。
  2006年初,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全国各级工会开展创建活动;同年7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专门就此下发通知进行部署。一年多来,创建活动在促进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已达到7604.8万人;签订集体合同86.2万份;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53.8万个,覆盖职工1.1亿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6%和8.3%。
  创建活动还促进了企业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有89.1万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76.4万个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分别比上年增长22.9%和26.5%。
  随着上述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关系得以协调发展,在一些开展创建活动较早的地区,劳动关系矛盾普遍得到缓解。如河北省,“12351”职工维权热线2006年总量较上一年同比下降46%;洛阳市2006年受理的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和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分别比上年下降30.5%和45%;威海市开展创建活动当年,全市集体上访人次和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下降55.8%和60.5%。与此同时,工会组织和企业行政在创建活动中共同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的努力,有效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直接促进了工会组建。
  据全总集体合同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创建活动在范围上将重点由公有制企业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对象上,要特别关注国企改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生产生活需要与遇到的困难;在内容上,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以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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